蓄滞洪区作为流域防洪工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近年来在应对流域性大洪水时多次发挥了不可替代的“底牌”作用。为加强蓄滞洪区的安全建设和运行管理,水利部近日正式印发《蓄滞洪区建设管理三年行动方案(2025—2027年)》(以下简称《行动方案》),并启动实施蓄滞洪区建设管理三年行动。
《行动方案》锚定“分得进、蓄得住、排得出、人安全”的核心目标,重点针对防洪作用突出、启用频繁的国家蓄滞洪区,统筹推进“硬设施”和“软建设”,将集中治理与长效机制相结合。方案从以下四个方面明确了重点任务:
完善法规规划体系:为蓄滞洪区的建设和管理提供制度保障。
加快防洪工程建设:提升蓄滞洪区的分洪和蓄水能力。
推进安全设施建设:保障区域内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。
健全管理机制:优化调度运用和日常维护能力。
三年建设规划:新增33处蓄滞洪区,累计建成72处
根据《行动方案》,到2027年底,全国将新增33处国家蓄滞洪区,累计建成72处,完成现行规划确定的工程建设任务。此外,还有13处蓄滞洪区将稳步推进建设,另有13处将加快前期工作。通过这些措施,蓄滞洪区的主动调控、灵活调度和安全运用能力将显著提升,治理管理能力也将进一步增强。
水利部还对全面推进数字孪生蓄滞洪区建设作出部署,要求强化预报、预警、预演、预案功能,进一步提升蓄滞洪区建设管理、调度运用的数字化、网络化和智能化水平。这将有效增强蓄滞洪区应对突发洪水的效率和精准度。
蓄滞洪区在削减洪峰、保障重点地区防洪安全方面具有重要作用。然而,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增加,部分蓄滞洪区的调蓄能力显著下降,安全设施不足,成为防洪体系中的薄弱环节。此次三年行动的启动,旨在通过系统性建设和管理,全面提升蓄滞洪区的综合能力,为流域防洪安全提供坚实保障。